年底前大型地下开采矿山及露天矿山要达到绿色矿山建设标准
近日,洛阳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下发《关于制定绿色矿山计划台账的通知》,进一步明确绿色矿山建设任务、时限及标准,全面推进绿色矿山建设。
《通知》强调,绿色矿山建设是落实省委、省政府关于生态文明建设决策部署的重要举措,是建设资源节约型环境友好型社会、践行绿色发展理念、推进生态文明建设的必然选择,是新时代矿山企业的生命线。
《通知》要求,各县(市、区)要在充分了解矿山企业诉求和建设意愿的基础上,对辖区内矿山企业进行全覆盖清查梳理,分时分类列出建设计划台账。明确大型地下开采矿山及露天矿山2020年底要全面达到绿色矿山建设标准。
《通知》要求,各县(市、区)要主动担当、靠前服务,切实担负起绿色矿山建设工作的推进和监管责任。矿山企业要签订绿色矿山建设承诺书,县级自然资源主管部门要签订绿色矿山建设责任书,圆满完成《河南省污染防治攻坚战三年行动计划(2018-2020年)和《河南省露天矿山综合整治三年行动计划(2018-2020)实施方案》确定的绿色矿山建设基本任务。